關聯閱讀:淮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
《淮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市政府九屆第37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為便于理解和落實《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推進各類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住建部、省政府陸續出臺了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有關行動方案和規范,明確了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目標、要求等。根據國家和省的決策部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有序推進,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運、后端處置能力不足、各部門監督協調不夠等問題。為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體系,需要通過地方立法,強化規劃引領,落實要素保障,加強政策指引,全面規范生活垃圾管理各環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法治化、精細化、科學化管理。
二、制定過程
《辦法》是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正式項目,由淮安市城市管理局組織起草,經征求意見、專家論證、立法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為基層減負一致性評估等政府規章制定工作規定程序,并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12月25日通過市政府九屆第37次常務會審議。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三十條,主要規定了生活垃圾的概念和分類、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職責、規劃和建設、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源頭減量與資源化利用、監督保障和法律責任等內容。創設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機制體制。一是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要遵循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屬地管理的原則,循序漸進推動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二是明確各級政府、政府部門、單位與個人等職責,厘清垃圾分類相關責任主體的工作責任,確保縱向到底、橫向到邊、條塊分明;三是明確全社會共同參與、普遍遵守的生活垃圾分類相關規定。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基本制度。在分類投放環節,一是按照國家標準明確和細化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內容,以及分類收集容器設置要求;二是明確分類投放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三是根據《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確立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具體明確了各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的確定方式及職責。在收集、運輸、處置環節,一是規范社會資本合法、有序參與分類收集、運輸、處置活動;二是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環節的過程管理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分類收集、運輸、處置的責任主體、職責義務、作業要求等,為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據。
(三)推進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一是要求建立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機制,鼓勵單位和個人減少生活垃圾的產生,促進資源節約;二是從綠色辦公、減少過度包裝、綠色消費等方面對源頭減量管理作出規定;三是構建廢舊物資回收利用體系,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機制,提高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