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有軌電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市政府九屆第36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為便于理解和落實《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5年,淮安市現代有軌電車1號線開通運營,市政府出臺了《淮安市現代有軌電車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為有軌電車運營發揮了積極作用。因為在安全保護區管理、禁止性行為等方面的規定不夠明確,陸續發生多起危害有軌電車運營安全的事件。與此同時,《城市公共交通條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關于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的意見》等相關規定頒布,明確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的管理要求、禁止性行為以及相關部門的職責,為軌道交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新規范,亟需重新制定有軌電車管理辦法。
二、制定過程
《辦法》明確為2024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的正式項目,淮安市交通運輸局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組,按照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求,經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穩定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等規定程序并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12月9日通過市政府九屆第36次常務會審議。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計二十條,主要包括政府及部門、運營單位職責、保護區管理、運營管理與服務、安全應急管理等內容。為著力解決有軌電車安全保護區內,消除有軌電車運營較大安全隱患的現實問題,《辦法》在起草中主要做了以下制度設計:
(一)職責劃分方面。一是明確市政府負責有軌電車安全運營工作的領導職責,以及有軌電車沿線的清江浦區人民政府、淮安區人民政府、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淮安生態文化旅游區管理辦負責有軌電車安全運營的統籌協調職責。二是進一步厘清交通、住建、城管等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責。三是壓實運營單位責任,將運營單位職責寫細寫實。
(二)安全保護區管理方面。一是明確了安全保護區劃設責任主體。由市人民政府組織交通、資規、住建等部門劃設保護區,并明確變更保護區的程序。二是完善了保護區內作業要求。明確有軌電車安全保護區范圍內挖掘、爆破、基坑等施工管理,作業單位應當制定和落實有軌電車安全防護方案,經運營單位同意后,依法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并對作業影響區域進行動態監測。三是規范了保護區巡查管理要求。明確運營單位巡查發現危及或者可能危及運營安全的情形時,要求作業單位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或者停止作業的法定義務。
(三)禁止行為方面。經前期調研,南京、蘇州、無錫、嘉興等地相繼出臺了有軌電車管理相關規定,運營安全得到很大改善。《辦法》根據上位法有關要求,借鑒其他城市做法,進一步補充、完善影響有軌電車運營的禁止性行為。
(四)運營服務、管理方面。一是站點設置方面,進一步明確運營單位應當向乘客提供信息的內容、方式、地點,規定由運營單位通過標識、廣播、視頻設備、網絡等多種方式向乘客提供運營服務和安全應急等信息。二是安檢要求方面,根據《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的規定,明確運營單位應當對乘客及其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的義務。三是有軌電車通行方面,按照《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規范》,明確“有軌電車在交叉口行駛,最高運行速度不得超過該道路允許的最高行駛速度”。四是突發事件處置方面,根據《城市公共交通條例》,明確運營單位在交通客流量激增可能影響有軌電車安全運營的情況下,應當及時采取疏導措施的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