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稅費征管保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市政府九屆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為便于理解和落實《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決策部署和《江蘇省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實施方案》工作要求,為推動我市各單位之間信息共享、征管協同,清晰界定各單位的職責、權利和義務,為稅收協同共治工作提供制度支撐,更有效地發揮稅收在推動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結合淮安稅收協同共治工作實際情況,市稅務局起草了本《辦法》。
二、起草過程
2023年7月,淮安市稅務局成立了起草小組,啟動《辦法》起草工作。市稅務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全面了解當前淮安市稅費征管工作存在的問題和瓶頸,參照國家和省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起草了《辦法》。市稅務局對《辦法》初稿多次征求市相關部門和縣區(園區)政府(管委會)意見,在局內進行全面審查及公平競爭審查,并邀請外部專家召開合法性審核專家論證會再次進行審閱。送審稿經市司法局局長辦公會集體會審通過,最終形成草案報送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三、主要內容
《辦法》分為7章54條。第一章為總則(共6條),明確本市稅費管理、稅費服務、稅費監管以及相關信息共享、協同保障等工作;稅費征收保障工作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稅務為主、部門合作、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原則;各級政府對包括建立健全機制、協助開展、協調督促、經費保障等稅費征收保障工作的職責和分工。第二章為稅費管理(共5條),明確稅務機關在稅費服務中應承擔的職責及任務。第三章為稅費服務(共4條),明確稅務機關應當堅持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統籌稅收、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服務,完善稅費一體化服務機制,推進稅費業務跨區域通辦等。第四章為稅費服務(共21條),明確稅務機關應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涉稅費信息共享交換機制;數據共享原則、共享平臺、共享清單等;細化涉稅費信息共享范圍。第五章為協同保障(共10條),進一步擴大協同保障單位主體,涵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細化了有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協同、協助稅務機關履行稅費征收職責的責任。第六章為協同保障(共6條),規定稅務機關可以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涉稅費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實施聯合監管,有關部門應當予以支持。第七章為協同保障(共2條),包括適用及實施期限2條措施。明確了辦法的施行時間和有效期限,對相關事宜作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