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國家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江蘇省整改方案》明確的第九項整改事項已整改完成,根據《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驗收銷號工作辦法》,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2023年5月現場調查發現,聯力環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一級脫硫醇工序產生的流出物(含硫醚)為《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中的HW40含醚廢物,屬危險廢物,但該企業未按環評批復要求將流出物送至制酸裝置焚燒,而是作為副產品出售。其中,僅2022年8月就銷售147噸該流出物,屬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窗矅鸹び邢薰疚绰鋵嵀h評批復要求,未將三期項目產生的鉀鹽作為危險廢物管理,也未開展危險特性鑒別,而是直接違規跨省銷售。對企業外售鉀鹽檢測顯示,其浸出液氟化物濃度高達3020毫克/升,超出危險廢物鑒別標準中氟化物標準限值29.2倍。根據環評批復要求,江蘇春江潤田農化有限公司應開展副產品應用的環境可行性評估,通過評估后才能按副產品定向出售,但該企業在未按要求開展副產品應用的環境可行性評估情況下,2023年1至3月違規對外銷售副產品叔丁醇、氯化鎂、亞硫酸鈉681噸。
二、責任單位
淮安市委、市政府。
三、重點措施
(一)依法對聯力環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將含醚危險廢物提供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處置的環境違法行為、淮安國瑞化工有限公司將危險廢物鉀鹽提供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處置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責令江蘇春江潤田農化有限公司違規銷售副產品行為立行立改。
(二)聯力環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含醚廢物嚴格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不得作為副產品出售,暫存的含醚廢物實施安全規范處置;對淮安國瑞化工有限公司鉀鹽嚴格按危險廢物進行監管,依法依規由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單位安全處置;按法律法規對江蘇春江潤田農化有限公司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開展復核,嚴格落實危險廢物鑒定、再生利用等標準規范,在副產品未明確定性前按危險廢物嚴格監管,消除副產品環境風險隱患。
(三)開展全市化工生產企業產物屬性排查工作,對涉危險廢物環評文件進行校核,依法依規按現有法律標準規范進行檢查,對不符合環境管理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構成犯罪的,嚴格依法處理。
四、整改目標
嚴格落實法律法規要求,規范化工企業產物管理。
五、完成情況
(一)生態環境部門于2023年8月11日對聯力環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將含醚危險廢物提供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處置的環境違法行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聯力環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廠區暫存的約100噸MTBE高含硫流出物已于2023年7月底前全部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2024年企業大修期間針對流出物輸送管路進行完善,原流出物走向為自一級脫硫醇工序產生后經管道輸送至儲罐貯存,現該管道改為直接連接至廢酸焚燒裝置,流出物不再接入儲罐貯存。
(二)生態環境部門于2023年10月8日對淮安國瑞化工有限公司將危險廢物鉀鹽提供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處置的環境違法行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窗矅鸹び邢薰井a生的鉀鹽從2023年5月24日起按危險廢物管理,十一車間精制設備已于2023年4月停止使用并恢復原狀。
(三)生態環境部門于2023年5月11日對江蘇春江潤田農化有限公司下達執法意見書。江蘇春江潤田農化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針對氯化鎂、亞硫酸鈉、叔丁醇編制了副產品應用的環境可行性分析報告并通過專家審核;2024年7月,根據《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對該企業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復核,發現企業編制的副產品應用的環境可行性分析報告不滿足要求,問題產物氯化鎂、亞硫酸鈉、叔丁醇仍不符合按副產品管理條件;2024年8月1日起,企業的氯化鎂、亞硫酸鈉、叔丁醇已按危廢管理,企業目前針對上述產物已開展環境風險評價。
(四)印發《淮安市化工生產企業產物屬性排查工作方案》,組織對全市121家化工生產企業和29家有(使用)化工產品企業開展產物屬性舉一反三排查,相關問題已完成整改。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向淮安市委、市政府反映。
監督電話:0517-83672428。
電子郵箱:hahbdcc@163.com
中共淮安市委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