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第60號令),進一步強化我市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按照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進一步督促指導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通知》和市局《淮安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三分監管”推進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工作方案》《關于深化淮安市食品安全“三分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要求,推動各級各類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落實落細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快構建常態化、長效化落實主體責任機制,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聚焦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薄弱環節,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礎、補齊短板、提升水平,嚴防嚴管嚴控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通過實施學校食堂“三分監管”(食堂分類、風險分級、監管分等),建好“三項清單”、管好“三類人”、做好“三件事”、記好“三本賬”,強化校方及承包企業的食品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壓緊壓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防范和管控能力,不斷提高師生和家長對校園食品安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分類建檔、風險分級工作,各學校食堂制定《食品安全風險清單》《食品安全風險自查清單(記錄)》《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清單》等“三項清單”,個性化風險管控清單按崗位上墻公示。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學校食堂監管分等工作,實施動態監督管理,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系統進一步完善,常態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自查、記錄、整改工作。
二、主要任務
(一)摸排分類建檔。結合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和春、秋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各縣區局進行學校食堂全面摸排,完善“一校一檔”,要在明確全部學校食堂為“三分監管”第Ⅰ類主體的基礎上,再根據學校類別、經營方式、供餐人數、食品安全管理狀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業務能力等實際情況,實施精準分類,將學校食堂細分為A、B、C三個小類,建立電子檔案或紙質檔案,并根據監管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二)明確劃分標準。根據學校食堂用餐人數的不同和食品安全管理狀況等實際,按照以下標準將學校食堂劃分為A、B、C三類。
A類食堂:用餐人數500人以上的幼兒園、用餐人數30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場地和設施設備老化嚴重或配備不足、校方及承包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安全認知度、重視程度和配合度、專業水平的掌握程度較差,且未實施“五常”等先進管理方式,食品安全風險等級較高的學校食堂。
B類食堂:用餐人數300人以上的幼兒園、用餐人數10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場地及設施設備完善,校方及承包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安全認知度、重視程度和配合度、專業水平的掌握程度相對較好,食品安全風險等級中等的學校食堂。
C類食堂:用餐人數300人以下的幼兒園、用餐人數1000人以下的學校食堂;場地及設施設備完善、主動采用先進管理方式(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ISO22000、色標管理、“五常”、4D、6T等)、使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采集、留存經營信息,且校方及承包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安全認知度、重視程度和配合度、專業水平的掌握程度高,食品安全風險等級低的學校食堂。
(三)實施分等監管。進一步完善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對A、B、C類學校食堂,分別實施“零距離、近距離、遠距離”三個等級的監管,提升監管效能。對A類高風險學校食堂實行“零距離”從嚴管,加大檢查頻次和執法力度,跟蹤督促指導落實整改,加強面對面的培訓教育;對B類中風險學校食堂實行“近距離”從實管,運用指導約談、責令改正、專題檢查等措施,進一步提升風險防范意識;對C類低風險學校食堂實行“遠距離”從簡管,原則上每年“最多現場查兩次”(春、秋季各一次),依托省食品經營安全智慧監管系統和淮安市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開展線上巡查,進行風險提示。要依據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春秋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日常監督檢查、投訴舉報及行政處罰等情況,不斷調整完善學校食堂風險等級、量化分級等信息。
(四)建立管控清單。各學校食堂要在市場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加強風險隱患排查,認真分析研判,依據《淮安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點風險防控清單》《餐飲企業和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結合食堂經營管理實際,制定契合自身的《食品安全風險清單》《食品安全風險自查清單(記錄)》《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清單》等“三項清單”,將其融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中,常態化做好食品安全風險自查、記錄、整改工作,不斷強化食品安全風險管控和防范。
(五)劃分風險分級。各學校食堂要把風險點劃分為高、中、低三個等級,有效提升風險隱患排查精準度。堅持“層層檢查、處處反饋、時時整改”,對不同等級風險點及防控措施,按不同崗位分類張貼,明確責任人和管控目標,公示職責內容,采取高風險每日查、中低風險輪流查、每周全面查的食品安全風險自查方式,切實做到“風險上墻、責任上心、管控上勁”,嚴防嚴控嚴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六)完善制度機制。各學校食堂要結合“三分監管”要求,進一步健全內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體責任落實機制,完善“兩個責任”信息公示內容。鼓勵用餐人數300人以上的幼兒園、用餐人數10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配備食品安全發言人,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主管部門和包保干部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加強“三類人”的學習培訓,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食品安全認知度、重視程度和配合度以及專業水平的掌握程度。
三、保障措施
(七)統一思想認識。校園食品安全社會關注度高、涉及面廣,不僅關乎學生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更關系到無數家庭的幸福生活。實施學校食堂“三分監管”,是深入貫徹市場監管總局第60號令的實際行動和具體體現,是增強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的現實需要,是完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的有力舉措和創新實踐。各單位要統一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迅速落實落細。
(八)注重統籌結合。要將推進學校食堂“三分監管”,與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結合起來,與春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結合起來,與推進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工作結合起來,與學校食堂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機制結合起來,做好統籌結合文章,形成常態長效機制,不斷推動學校食堂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有效銜接。
(九)強化宣傳指導。通過制作清單樣板、宣傳手冊、集中培訓、上門輔導、示范引領等方法,將推進學校食堂“三分監管”工作,宣傳到每位監管人員、每個學校食堂、每名包保干部,爭取各方支持配合,營造良好共治氛圍,不斷提升監管履職能力和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加強總結交流。各縣區要及時總結、分析學校食堂“三分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經驗做法,積極挖掘報送案例典型,加強校與校、縣(區)與縣(區)之間的交流學習,取長補短,促進全市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水平的持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