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新聞資訊 專題專欄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督查動態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 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污染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 處理情況 |
1 | D2JS202204250032 | 淮安市漣水縣漣城鎮炎黃大道金橋印象附近,劍橋飯店、淮安面館。油煙擾民。 | 淮安市 漣水縣 | 大氣 | 4月26日,漣水縣政府分管負責人、包案人第一時間帶領屬地漣城街道、漣水生態環境局到現場進行檢查督辦。 經調查,淮安面館主要從事蓋澆面制售,2019年6月份開業,營業面積約50平方米,營業時產生的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管道排入小區綠化帶,走訪附近小區住戶反映,存在油煙擾民問題。 劍橋酒店主要從事中餐類制售,2016年11月份開業,營業面積約180平方米,營業時產生的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管道排入小區污水管道,走訪附近小區住戶反映,存在油煙擾民問題。 | 屬實 | 1、漣城街道要求兩家餐飲店規范油煙排口設置,營業時必須正常開啟油煙凈化裝置,確保油煙排放符合法規和標準要求。目前,淮安面館更換了油煙凈化器。 2、漣水生態環境局和漣城街道對兩家餐飲店油煙凈化器和煙道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發現油煙擾民問題及時責令進一步整改或停業整頓,確保不再發生油煙擾民問題。 | 無 |
2 | D2JS202204250027 | 舉報人對受理編號D2JS202204090024、D2JS202204080064信訪件的處理結果不滿意:1、70余畝農田被傾倒1米深建筑垃圾,僅清理表面一層垃圾并傾倒在高港村7、8組附近;2、“施工方和當地村委會簽訂臨時用地協議”,簽訂協議時支付了復耕費,建筑垃圾不是施工方堆積;3、淮安東站東側30余畝“土堆上群眾已種植楊樹,地塊上未發現有建筑垃圾”與事實不符,實際現場仍有大量建筑垃圾未清理。 | 淮安市淮安區 | 其他污染 | 4月26日,淮安區委包案人立即帶領淮安經濟開發區、區自然資源與規劃部門負責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督促整改。相關情況如下: 1.關于“70余畝農田被傾倒1米深建筑垃圾,僅清理表面層垃圾并傾倒在高港村7、8組附近”的問題。經查,舉報人反映地塊范圍為張巷村一、二組土地,其中一組58.5畝、二組14.5畝,共計73畝。因寧淮鐵路建設需要,項目施工方中鐵四局連鎮鐵路項目部三分部租用了該地塊建設臨時攪拌站,臨時用地截止期限為2020年9月15日。按雙方合同規定,待寧淮鐵路建成后,由項目施工方中鐵四局連鎮鐵路項目部三分部負責對該租用地塊所有構建物進行拆除,將土地恢復原狀符合耕種條件。2020年9月15日,臨時用地續租協議到期后,中鐵四局連鎮鐵路項目部三分部對此土地進行了土地恢復原狀,因恢復原后地塊內建筑物拆除不到位及混凝土路面開挖深度不夠,不具備耕種條件。2021年11月20日村委會召開群眾大會,通過表決,一致認為土地恢復原狀不合格無法耕種,至今還未完成移交工作。復墾施工方中鐵四局4月14日進場,4月26日結束。淮安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分局全程現場指導,復墾深度1米以上,一米深以下沒有建筑垃圾,共清出約4.8萬方土( 含少量石子、磚頭),被轉運至高港村7、8組已征地塊,用于工業項目建設墊土,采取壓實、覆蓋防塵網等措施,防止揚塵污染。 2、關于“施工方和當地村委會簽訂臨時用地協議,簽訂協議時支付了復耕費,建筑垃圾不是施工方堆積”的問題。經查,施工方在簽訂臨時用地協議時已支付復墾費,復墾前場地上有少部分建設垃圾為群眾私自偷倒。 3、關于“淮安東站東側30余畝“土堆上群眾已種植楊樹,地塊上未發現有建筑垃圾”與事實不符,實際現場仍有大量建筑垃圾未清理”的問題。經查,張巷村2組有一塊約22畝的非農田邊角地被用于堆放新長鐵路平交改下穿工程來土,位于高鐵維修站東側、安佑飼料廠北側,土方量約為13萬方,土堆上群眾已種植楊樹。淮安經濟開發區已于2022年4月14日會同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分局、區城管局、區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到現場安排挖機和洛陽鏟對土堆進行取點深挖檢測,未發現有其他建筑垃圾,張巷村2組其余地塊未發現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 部分屬實 | 1、2022年5月10日前淮安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分局按土地復墾標準進行驗收。 2、復墾前場地上群眾偷倒的建筑垃圾已清理完畢。 3、淮安東站東側30余畝土堆問題,因土方量大且無其他堆放地點,淮安經濟開發區對該地塊上堆放的暫存裸土全部用防塵網進行覆蓋,并計劃在今年9月份,在全區面上開展土地占補平衡工作時,將該土方運走,恢復耕種條件。 | 無 |
3 | D2JS202204250017 | 淮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正大路168-58號,鴻元鈑噴中心(正大路與合意路交叉口向北100米左右),油漆異味嚴重擾民,無環保審批手續及廢氣治理設施,且該處不應開設鈑噴店。 | 淮安市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 | 大氣 | 4月27日,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分管領導、包案人帶領交通、生態環境等部門負責人現場督辦,推進問題整改。 1、關于“油漆異味嚴重擾民”的問題。該鈑噴中心投資約13萬元,建筑面積約90平方米,建設有噴漆房一間、調漆設施一套,并配套建設了廢氣處理設施一套,于2022年3月20日開始營業。現場檢查時,該鈑噴中心烤漆房有配套建設的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產生的噴漆廢氣經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處理后接入下水道排放。因該門店位于小區居民樓下,該中心噴漆處理后氣體通過下水道散發至居民樓內,會產生異味擾民現象。 2、關于“無環保審批手續及廢氣治理設施,且該處不應開設鈑噴店”的問題。經查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該噴漆店營業面積未達5000平方米及以上,無須在環保部門審批備案,該鈑噴中心噴漆房配套建設了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的廢氣處理設施。該店暫未在交通部門備案,淮安市交通局已于2022年4月11日對該噴漆店下達了違章通知書,淮交執法(維)違(2022)0000039號。 | 基本屬實 | 1、根據《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2014)中生產廠房面積不小于120m2的設施條件,責令鴻元汽車鈑噴中心立即關停。目前該經營戶已主動拆除噴漆設施。 2、淮安交通、園區生態環境等部門加大對鴻元汽車鈑噴中心跟蹤檢查力度,督促盡快整改到位。 3、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主管部門舉一反三,推進轄區機動車維修業規范管理。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