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新聞資訊 專題專欄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督查動態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 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 處理情況 |
1 | D2JS202204230092 | 淮安市淮安區博里鎮328省道旁,原甘油廠廠址上的一家建材公司,露天生產,未辦理環保等相關手續,揚塵污染嚴重,廢水直排廠區南側河流及農田。 | 淮安市淮安區 | 大氣,水 | 4月24日,淮安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帶領屬地博里鎮政府、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單位負責人進行現場檢查。 1、關于“建材公司,露天生產,未辦理環保等相關手續,揚塵污染嚴重 的問題。經查,原甘油廠廠址上的一家建材公司名為淮安市金之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7日。2021年9月17日,該公司因混凝土路面起刨料加工項目未批先建環境違法行為被淮安市生態環境局立案查處,2021年12月21日,該公司取得環評批復(淮環表(安)復〔2021〕59號),目前項目還未完全建成。現場檢查時未生產,未發現產品。場地南側堆有約250噸原料、西側堆有約150噸原料,均露天堆放,用遮陽網覆蓋,未設置圍擋。部分地面未硬化,地面有積塵。 2、關于”廢水直排廠區南側河流及農田的問題。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未生產,已建設了三級沉淀池1座(100立方米),未發現廢水直排廠區南側河流及農田現象。 | 部分 屬實 | 1、責令該公司10日內完成露天堆放的物料圍擋設置工作。 2、責令該公司對地面進行硬化,立即清理地面積塵。 3、淮安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露天堆放的物料未設置圍擋的行為擬立案查處。 4、責令該公司未經環保“三同時”驗收,不得投入生產。博里鎮政府加強巡查、督查,督促該公司在建設、生產過程中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 無 |
2 | X2JS202204230061 | 淮安市漣水縣成集鎮三潘村朱莊組,2020年初朱莊組農田邊的廢汪塘內填埋大量有毒固廢垃圾,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后經舉報挖出后,現堆放于原金漢小學內新建的兩處彩鋼板房內。 | 淮安市漣水縣 | 土壤 | 4月24日,漣水生態環境局會同屬地成集鎮到現場調查處理。經查,2021年12月25日,漣水縣接群眾反映成集鎮三潘村朱莊組東首一廢棄塘內有不明固體廢物填埋。漣水縣委、縣政府責成相關部門調查處理,2021年12月31日,漣水縣將填埋物全部挖出并打包裝袋封存在鎮內廢棄的原金漢小學院內兩處彩鋼板房內,共計586.2噸,并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不明固體廢物進行危險性鑒定,經鑒定,場地內固廢以垃圾為主,不具有危險性。2022年3月下旬第三方技術單位出具了處置方案,建議優先采用高溫焚燒法進行處置。4月24日現場察看,發現填埋物已全部挖出,地面形成60多平方小水塘,水塘里積存少許雨水;固體廢物仍暫封存于原金漢小學院內兩處彩鋼板房內,暫存場彩鋼房能滿足防揚散、防雨淋,同時地面鋪塑料膜后放噸袋達到防滲漏效果。目前,成集鎮已準備對土壤及地下水進行監測。 | 屬實 | 1、成集鎮待疫情緩解后,根據第三方處置方案規范處置固體廢物。 2、成集鎮委托有資質第三方單位對原填埋地土壤及地下水進行檢測,依據檢測結果采取下一步措施。4月28日,成集鎮已與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對接,在疫情緩解后立即開始對地下水和土壤進行監測。 3、漣水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成集鎮做好涉及該固體廢物環境治理工作。 | 無 |
3 | X2JS202204230050 | 淮安市淮陰區劉老莊鎮劉老莊村,2019年底紅日大道新四軍劉老莊連紀念園西側300米路南便民河向東太陽生態園之間南側100米的兩處廢魚塘(門口掛牌為淮陰區澤龍珍禽養殖場),掩埋5萬多立方來自張家港市的建筑垃圾和有毒固廢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上面覆土并種植水稻,周圍設置圍欄。 | 淮安市淮陰區 | 土壤 | 該問題為重復信訪件。4月17日,淮陰區人民政府包案人帶領淮陰生態環境局現場推進信訪事項整改工作,督促整改。4月26日,淮陰生態環境局會同屬地政府再到現場核查。 1.經調查,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已由淮陰區劉老莊鎮于2020年1月發現并處理。2020年1月初,淮陰區劉老莊鎮生態辦工作人員巡查發現有外來垃圾進入劉老莊村境內,立即向淮陰生態環境局報告,同時要求劉老莊村迅速查明原因,并將正在傾倒的垃圾原路退回。經淮陰生態環境局初步調查,案發現場填埋廢物表層已回土覆蓋,開挖發現有建筑垃圾、革布類裁剪邊角料和工業固體廢物等,廢棄物種類復雜并散發刺激性氣味,該地點的固體廢物系該村村民羅某義、羅某賢聯系王姓男子從外地運輸過來,并雇用劉老莊村機械服務部駕駛員金某峰進行填埋。受疫情影響,淮陰生態環境局于2020年3月17日對固體廢物填埋現場進行勘查并開挖固體廢物作初步分析,發現有疑似化工類工業殘渣、機械維修零部件沾染性廢物及包裝袋等廢棄物,認為該案填埋的固體廢物為混雜性固體廢物,夾帶部分危險廢物。2020年5月10日,淮陰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案涉及的固體廢物傾倒填埋點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填埋點的石油烴類物質和重金屬多項指標嚴重超標。5月22日,淮陰生態環境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偵辦,相關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污染環境罪。2021年2月25日,淮陰區檢察院以污染環境罪提起公訴,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判決有期徒刑,另涉案9人羈押待審。經溯源,淮陰區劉老莊鎮劉老莊村金庵組傾倒的固廢上游企業主要來自:張家港浦項不銹鋼有限公司1014.74噸工業垃圾;江蘇博匯紙品有限公司2448.52噸工業垃圾;太倉環衛發展有限公司1380.54噸生活垃圾;泰州市濟川街道辦事處4564.62噸生活垃圾;蘇州高新區通安市政442.74噸生活垃圾。 2.淮陰區劉老莊鎮先后對該案涉及的固體廢物開展危險特性鑒定及環境污染損害評估等工作。因該案涉及的固體廢物對耕地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單位建議對受損土壤修復采用“清挖+危險廢物處置+新土回填”的模式。 2021年9月底建成暫存場所,11月初組織開挖清運,12月20日第一階段開挖結束。2022年4月15日,第二階段開挖全部結束。目前正在開展裝填、轉運工作,預計5月底將全部裝填完畢。 3.關于反映種植水稻問題,經調查該地塊現已全部開挖結束,未發現有種植農作物的現象。 | 部分屬實 | 1、淮陰區正在開展固、危廢處置和現場土壤修復工作,同時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2、屬地劉老莊鎮政府將于5月初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的檢測工作。 | 無 |
4 | X2JS202204230043 | 淮安市淮陰區淮高鎮代河村王莊組小張河邊東側、金星村興南組京滬高速東魚塘北側100米廢汪塘,填埋大量建筑垃圾和有毒固廢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 淮安市淮陰區 | 土壤 | 4月24日—29日,淮陰區包案人帶領淮陰生態環境局、淮高鎮等相關單位負責人,赴現場調查核實,推進問題整改。 1、關于“淮安市淮陰區淮高鎮代河村王莊組小張河邊東側填埋大量建筑垃圾和有毒固廢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問題。經調查,該處部分河堤于2021年豐水期被沖垮。2022年初,淮高鎮代河村委托施工方調運1800立方土石方及部分建筑垃圾予以填埋,維修被沖垮河堤。調運的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的來源為京滬高速張集段便道清理的土石方1400方、503省道跨京滬高速高架橋下清理的固廢400方(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相關數值符合要求)。其中京滬高速便道清理的土石方中含有少量石子,503省道跨京滬高速高架橋下清理的固廢含有部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2021年底,淮高鎮接到群眾反映小張河東側填埋垃圾的問題后,已組織人員分類清理生活垃圾,并分批次運送到垃圾處理中心予以處置,剩余建筑垃圾被填埋,填埋地點位于小張河西側王莊6組。 (二)關于“淮安市淮陰區淮高鎮金星村興南組京滬高速東魚塘北側100米廢汪塘,填埋大量建筑垃圾和有毒固廢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問題。經調查,該處廢汪塘(含附近水溝)占地面積約7畝,2021年4月29日,該汪塘附近245.5畝土地連同汪塘被承包給江某涵家庭農場耕作使用。2021年6月15日,江某涵家庭農場小麥收割后,為擴大種植面積,與淮高鎮金星村村委會協商同意,將該處汪塘及附近水溝填埋。填埋的土源來自金星村城鄉拆掛地塊平整的土方及江某涵家庭農場負責人朱某燕于2022年3月9日委托他人從京滬高速施工現場便道(淮高鎮高蕩段)購買的30車土方。舉報人反映的汪塘填埋固廢問題,現場查看時,未發現地面有填埋固廢的現象。淮高鎮已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地塊土壤、地下水進行檢測,將待檢測報告結果出來后做進一步處理。 | 部分 屬實 | 2022年4月26日,淮高鎮對當事人談話調查金星村興南組填埋區域土石方來源,排查填埋區域及填埋物,并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反映的兩個地塊開展土壤和地下水檢測工作。下一步,淮高鎮根據檢測結果,制定整改方案,進行整改。 | 無 |
5 | D2JS202204230052 | 淮安市淮陰區淮高鎮三河村,村河邊的馬某塑料加工廠,廢水直排河道。 | 淮安市淮陰區 | 水 | 4月24日—29日,淮陰區政府副區長、包案人帶領淮陰生態環境局、淮高鎮等相關單位負責人,赴現場推進問題整改。經查,該廠實際為劉某山塑料顆粒加工點,位于淮陰區淮高鎮三河村2組,于2022年4月10日投入生產,主要從事塑料顆粒加工生產銷售,24日現場檢查時正在生產,未辦理營業執照,未辦理環境影響審批手續,無污染防治設施。經現場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廠清洗廢水坑塘入口、廢水總排口、廢水入溝渠排口分別采樣檢測,結果顯示廢水COD、總磷均超標。 | 屬實 | 1、淮陰生態環境局對該加工點未批先建、逃避監管排放污染物等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并對加工生產設備進行查封扣押。 2、淮高鎮責令該廠立即停止生產,拆除加工生產設備及原料清運離廠,恢復原狀。目前,該加工點現場環境正在整治。 | 無 |
6 | D2JS202204230050 | 淮安市淮安區石塘鎮工業園233國道西側與二只渠交叉處,大地公司攪拌站,無環評手續,違規占地建設,建筑垃圾隨意堆放,無降塵措施造成揚塵擾民。 | 淮安市淮安區 | 大氣 | 4月24日,淮安區政府副區長、包案人帶領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石塘鎮政府等部門單位 負責人進行現場檢查。 1、關于“違規占地建設、無環評手續”的問題。經查,因國道233升級改造需要,施工單位江蘇大地工程養護有限公司與石塘鎮彭陽村簽訂租賃協議,用于設置水穩拌和站,該地塊位于彭陽村陳莊組一分支南側,占地面積約8.7畝,租賃期限為2019年3月至2024年3月。該公司淮安區233國道改造水穩拌和站項目于2019年3月開始建設,2019年9月建成并投入生產,2021年9月國道改造結束,未報批水穩拌和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2、關于“建筑垃圾隨意堆放,無降塵措施造成揚塵擾民”的問題。經調查,自2021年9月國道改造結束后,水穩拌和站項目未生產,土地也未恢復原狀。物料堆場約有500噸砂石物料堆露天堆放,部分物料未覆蓋,圍擋高度不符合要求,場地地面有積塵。 | 部分屬實 | 1、責令該公司3日內拆除淮安區233國道改造水穩拌和站項目所有設施、設備,清除項目場地所有物料。4月27日,該公司已拆除生產設備、清除物料。 2、責令該公司3個月內完成項目土地恢復原狀工作。石塘鎮政府跟蹤督查,督促該公司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要求完成整改。 | 無 |
7 | X2JS202204230014 | 舉報人對受理編號:D2JS202204070021信訪件的處理結果不滿意,淮安市金湖縣同泰大道78號江蘇新金菱體育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廠區的PE淋膜生產線,設在倉庫南側、車縫車間西側,生產過程中長期排放廢氣,無回收裝置,嚴重擾民。 | 淮安市金湖縣 | 大氣 | 4月24日,金湖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包案人帶領金湖生態環境局負責人到現場調查。經查,2021年12月份該企業已將織網車間內生產設備全部拆除,該廠房作為臨時倉庫使用。經現場再次檢查核實:信訪件中描述的倉庫南側、車縫車間西側的車間目前作為倉庫使用,未發現有PE淋膜生產線。 檢查中發現,廠區內另有一家江蘇美翔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與新金菱集團屬于同一控制人,目前正在生產。該公司年產50萬臺蹦床項目,于2014年12月8日經金湖縣環境保護局審批(金環表復〔2014〕83號)。主要產品為蹦床,主要原料為鋼卷、彈簧、布網、焊條、塑粉,主要生產工藝為卷管、焊管、切斷、彎管、沖孔、清洗、噴塑、組裝、布網。其中:1、焊管工序產生電焊煙塵,通過移動式焊煙收集器進行收集處理,但存在收集不到位現象;2、由于產品要求等原因,該項目無噴塑工序,也無PE淋膜生產線。3、未辦理環保“三同時”驗收。 | 部分 屬實 | 金湖生態環境局已對江蘇美翔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焊管工序中產生電焊煙塵收集不到位、環保“三同時”未驗收等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責令整改,并加大對企業的日常監管力度,杜絕問題反彈。 | 無 |
8 | X2JS202204230001 | 淮安市金湖縣戴樓街道嘉御龍庭小區,臨近經濟開發區,附近存在以下環境問題:1.瑞勒新材料、光華科技等企業,傍晚、凌晨或清晨時段偷排廢氣,刺鼻異味嚴重擾民;2.開發區排水排污系統規劃不科學,雨天開發區大面積雨水匯集流入地勢低洼小區,加之小區排水不暢,經常形成內澇,小區前的河流水體黑臭;3.嘉御龍庭小區一、三、四期,夜間車輛噪音擾民。 | 淮安市金湖縣 | 大氣 | 4月24日—26日,金湖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第一時間帶領屬地經濟開發區、戴樓街道、金湖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單位負責人到現場調查。針對信訪人反映的凌晨、傍晚時段偷排廢氣問題,金湖生態環境部門對相關企業進行了突擊檢查,未發現此類問題。 (一)關于“瑞勒新材料、光華科技等企業,傍晚、凌晨或清晨時段偷排廢氣,刺鼻異味嚴重擾民"的問題。 1、瑞勒新材料(江蘇)有限公司處于間歇式生產狀態,目前產量約10-20噸/日。該公司“年產30000噸塑料制品及40000噸功能性塑料板材項目”于2018年6月7號取得金湖生態環境局環評批復(金環表復〔2018〕55號),2020年4月13日取得排污許可證(91320831MA1W564744001U),2020年9月2日完成環保“三同時”驗收。該公司有干燥機(振動攪拌一體)20臺,造粒塔2臺,目前使用園區統一供汽進行加熱;公司目前僅使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和聚乙烯蠟作為原料,低密度聚乙烯(LDPE)和聚氯乙烯(PVC)均未使用。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廢氣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干燥機生產廢氣通過水噴淋+活性炭+環保箱(除臭除濕)處理后與造粒塔產生的廢氣(旋風除塵+脈沖式除塵器+水噴淋+活性炭)共同匯合后通過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另據公司負責人介紹,該公司于2021年12月對廢氣治理設施進行過升級改造,分別對干燥工段和造粒塔廢氣各加裝一套噴淋塔處理設施,干燥廢氣增加一臺環保箱(除臭除濕),并于2022年4月11日更換活性炭。4月26日,金湖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公司廢氣進行采樣檢測,監測結果表明公司廢氣排放筒、廠界無組織、車間外一米廢氣濃度均未超標,但該公司生產時會有異味。 2、4月25日-26日,金湖生態環境局對光華科技內7家企業進行現場檢查,調查情況具體如下: (1)金湖永泰塑料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企業未生產,企業環評審批、環保三同時”驗收和排污許可等手續齊全,主要從事再生塑料顆粒加工,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造粒生產線未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且未配套建設廢氣治理設施。 (2)金湖振華機械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未生產,企業已建設一條塑料粒子生產線(原料主要為廢電纜外皮),配套建設有一套廢氣處理設施(光氧+活性炭吸附),車間內另有一臺車床和一臺鉆床作為機械加工,企業尚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 (3)淮安甫昊塑業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企業未生產,主要從事廢品收購和塑料粒子加工,現場已建設一條塑料造粒生產線,主要原料為廢大棚薄膜,企業尚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 (4)金湖中銳機械加工廠。現場檢查時企業未生產,該企業自2018年3月租賃光華科技2間車間(約200平方米),進行機械維修作業(主要為拖拉機零部件維修),現有設備為型材切割機1臺、車床2臺,生產時無異味產生。 (5)金湖寶鑫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企業未生產,企業自2019年4月租賃光華科技廠區內4間廠房(約3000平方米),用于進行廢鐵、廢紙板、廢塑料回收。主要工藝為:收購廢鐵-剪碎-外售/外購廢紙板打包-外售。企業現有剪碎機1臺、打包機1臺。外購的廢紙板貯存于車間內,廢鐵、廢塑料貯存于車間外,生產時無廢氣、廢水產生。 (6)金湖夢祥再生資源回收中心。該企業自2017年初租賃光華科技約400平方米車間用于再生資源回收。現場檢查時未生產,現場有四臺粉碎機(正常使用兩臺),主要工藝為:分揀-破碎-外售。該企業主要回收PVC門窗邊角料和塑料建筑廢料,生產時無異味產生。 (7)淮安茂洪機械有限公司。該企業不屬于生產經營型企業,自2017年12月租賃光華科技400平方米車間作倉庫使用,主要倉儲物品為機械配件、法蘭。 (二)關于“開發區排水排污系統規劃不科學,雨天開發區大面積雨水匯集流入地勢低洼小區,加之小區排水不暢,經常形成內澇,小區前的河流水體黑臭”的問題。金湖經濟開發區、戴樓街道工作人員對反映問題進行現場勘察并查閱相關資料,經查,問題中反映的大面積雨水匯集流入地勢低洼小區,是指2021年7月強臺風“煙花”過境期間,工二路北側、官東路西側嘉御龍庭小區及南側農田大面積積水。該區域澇水應當經官東路2個過水涵洞排向路西側排水溝,再向北排向東截水溝。但由于農田耕作時將南側一個過水涵洞堵塞,加之強臺風期間雨量較大,致使排水不及時,導致大面積蓄積澇水。臺風過境后,金湖經濟開發區聯合戴樓街道人員,在官東路新開過水涵洞一座,2021年8月已實施完畢,目前排水正常,未見內澇情形;經查閱工二路、官東路排水管網圖紙及建設情況,未發現設計不合理、建設不規范情況;經查,小區前的河流水體是嘉御龍庭小區作為景觀用水使用,與外界河流不相通,前期由于水中枯草、樹葉枯爛未及時打撈導致水質發黑。目前,小區物業已對水中的枯草、樹葉進行了打撈,水質已得到好轉。 (三)關于“嘉御龍庭小區一、三、四期,夜間車輛噪音擾民”的問題。經查,由于該小區一、三、四期中間道路為敞開式道路,未封閉,向南與金湖經濟開發區道路直接相通,導致夜間有貨車通過小區中間道路或停靠時會產生噪音擾民。 | 基本屬實 | 1、瑞勒新材料(江蘇)有限公司已與第三方機構聯系,擬聘請環保專家對企業廢氣處理工藝進行現場勘察并出具治理方案進行深度治理;公司擬安裝VOCs在線監測及公開顯示屏,24小時向社會公開廢氣排放實時數據。 2、金湖生態環境局已對光華科技內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立案查處,金湖振華機械有限公司和淮安甫昊塑業有限公司已開始設備拆除、原料、產品清除等工作;其余物資回收公司、機械維修作坊等已動員搬遷,由戴樓街道將光華科技整體租賃,對廠區環境進行綜合整治。 3、戴樓街道已安排人員對嘉御龍庭小區前的河流水體排空并進行清淤換水等工作,督促嘉御龍庭小區物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安排專人對該河流定期保潔。 4、戴樓街道派出所將加強對嘉御龍庭小區中間道路巡邏頻次,對違法停靠車輛進行查處;在小區中間道路兩端安裝限高設施,增加標識牌和監控設施,禁止大貨車路過、停靠小區,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噪音干擾;督促小區物業加強對內部車輛的管理。 | 無 |